今年以來,外地發生多起女孩夜間搭車被侵害的事件,怎樣才能防止晚歸女性受侵害,福州首個夜間的姐隊12月8日成立,在晚上8點至12點打車的女性,可撥電話預約。同時,為保障電召的姐的安全,出租車公司將通過後臺對這些車輛進行實時定位跟蹤。這種做法在福州尚屬首例,記者通過網絡查找各地類似做法,也未發現先例。(12月9日《海峽都市報》)
  福州成立夜間的姐隊,確實是個新鮮事物。在晚歸女性頻受侵害的當下,夜間的姐隊應運而生,無論對晚歸女性的安全還是對社會治安來說,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,因而受到各方點贊。然而,夜間的姐隊有個“硬傷”——車費為打表基礎上額外加15元。憑啥要額外加15元呢?不額外加費豈不更好?
  額外加15元,沒有制度依據。乘客乘車按打表付費,這是規定,乘客和的士司機都應該遵守,不能因為的士司機是的姐、是夜間出行就突破規定。“法無授權不可為,法定職責必須為”,這是夜間的姐隊必須考慮的第一個問題。
  第二,額外加15元,屬於變相亂收費。的士是城市的窗口,的士司機的所作所為,關乎一個城市的形象。任何的士司機亂收費,都會受到嚴厲懲罰。成立夜間的姐隊卻要額外加15元,公眾不免要問:到底是為了晚歸女性的安全,還是為了給亂收費找個藉口和理由?
  再說,夜間的姐隊額外加15元,這對其他的士司機尤其是的姐也不公平。夜間的姐隊的運行時間為晚8點至12點,你在這段時間上班為啥要多15元?難道因為你是為女性乘客服務?難道僅僅因為你是夜間的姐隊的成員?其他的姐在這段時間甚至是凌晨上班,都不可能額外收費,夜間的姐隊哪來的特權?
  另外,額外加這15元,傷害乘客和的姐雙方的感情。成立夜間的姐隊本來是件好事,但額外加這15元,完全可能把乘客的喜悅和安全感蠶食得一干二凈——為啥非得坐夜間的姐隊的車?夜間的姐隊能給乘客什麼“保險”?
  最近兩天,河南鄭州殘聯冬季送溫暖送裙子一事,在社會上引發軒然大波,這是把好事辦成壞事的深刻教訓。前事不忘後事之師,福州成立首個夜間的姐隊必須考慮到這一點——如何才能把好事辦得好、不把好事辦成壞事!
  文/毛開雲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夜間的姐隊不額外加費豈不更好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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