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》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。明年首次參加職工、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累計繳費年限從10年變成15年,為此大批市民趕在12月31日前辦理參保,連日來地稅各征收服務大廳、銀行都出現“排長龍”扎堆辦理現象。市人社、地稅局提醒:首次參加醫保人員必須在12月31日前到地稅辦理參保,繳費到賬時間可推遲至2014年1月31日。
  醫保條例Q&A
  Q:哪些人需要在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參保?
  A:符合職工醫保、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參保條件且從未參加過職工醫保、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人員,才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到地稅辦理參保手續。
  Q:哪些人可以參加職工醫保?
  A:本市用人單位的職工及退休人員,在本市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失業人員,以及本市城鎮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。2014年1月1日起,本市農村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參加職工醫保。
  Q:哪些人可以參加靈活就業人員醫保?
  A:本市城鎮戶籍靈活就業人員(個人身份參加),本市用人單位的非本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(用人單位統一參加)。
  Q:哪些險種可累計繳費年限?
  A:職工醫保、靈活就業人員醫保。
  Q:參加居民醫保可累計職工醫保繳費年限嗎?
  A:不能。
  Q:哪些人最低繳費年限為10年?
  A: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職工醫保或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參保登記手續,且2014年1月31日前已繳費到賬的(財政專戶)。
  Q:哪些人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?
  A:2014年1月1日後首次辦理職工醫保或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參保登記手續的,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職工醫保或靈活就業人員醫保參保登記手續但未能在2014年1月31日前繳費到賬的(財政專戶)。
  Q:已參加職工醫保或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人員,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不足最低繳費年限的,還可以繳納過渡金嗎?
  A:可以。
  Q:原未參加職工醫保的本市用人單位退休人員,可以繳納過渡金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嗎?
  A:可以。
  Q:原未參加職工醫保或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本市社會申辦退休人員,可以繳納過渡金享受職工醫保待遇嗎?
  A:可以。
  採寫:南都記者 孫瑩 通訊員 地稅宣  (原標題:市民扎堆趕參醫保 “逼爆”銀行地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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